中暑如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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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条件下坚持工作,“清凉权”也需维护,一旦严重中暑,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导致中暑,被职业病诊断部门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中暑如何认定工伤?难点在于劳动关系确认、职业病诊断等程序复杂,一些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瑞说,我区发生过类似案例,某养殖场工人高温天气下工作时中暑被送往医院就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工人家属向养殖场和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不在赔付保险范围之内拒绝赔偿,且养殖场不予提供申请工伤材料,导致维权困难。后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养殖场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张瑞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造成伤害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和制度予以赔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期间发生中暑引发职业病或心脏病猝死等情况造成劳动者伤亡的,想要确认中暑为职业病的,一定要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请职业病诊断,拥有该机构的诊断才能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待遇就会从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权利,用人单位则必须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无论是高温津贴,还是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追诉和赔付等,都要将相关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否则将造成文件与落实两张皮,从而造成劳动者维权路困难重重。”张瑞说。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防暑降温措施,受伤害劳动者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吗?
张瑞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和条件,开展防暑降温、中暑急救等知识培训,切实保障劳动身心健康。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如因未依法提供防暑降温措施导致劳动者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记者 马 忠)